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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住房認購協(xié)議書

發(fā)布時間:2023-03-12 04:35:18 來源:互聯(lián)網 分類:房屋買賣知識

文章摘要: 《住房認購協(xié)議書》是商品房買賣雙方在簽署預售合同或買賣合同前所簽訂的文書,是對雙方交易住房有關事宜的初步確認。簡單說來,即是開發(fā)商承諾在一定期間內保證不將住房賣給除認購人以外的第三人,認購人則保證將在此期間內遵循協(xié)議約定的條款與開發(fā)商就買房

《住房認購協(xié)議書》是商品房買賣雙方在簽署預售合同或買賣合同前所簽訂的文書,是對雙方交易住房有關事宜的初步確認。

簡單說來,即是開發(fā)商承諾在一定期間內保證不將住房賣給除認購人以外的第三人,認購人則保證將在此期間內遵循協(xié)議約定的條款與開發(fā)商就買房事項進行商談。這種認購行為的主要特征是買賣雙方約定的為將來訂立合同而談判的義務,而并非最終達到簽約。

《住房認購協(xié)議書》中一般確認認購人打算購買的商品房的位置、朝向、樓層、房價及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間。認購人在購房前作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保證,向開發(fā)商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訂金。

《住房認購協(xié)議書》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同。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頒布前,《住房認購協(xié)議書》的性質屬于意向書,一方不履行承擔的是締約過失責任,而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的方式是定金。但是,在該《解釋》頒布后,其中第2條承認了預約合同的效力,為此,《住房認購協(xié)議書》屬于預約,一方不履行承擔的是違約責任,另一方可以主張違約賠償。這在一定程度上,加強了對于購房人合法權益的保護。

什么是住房認購協(xié)議書

在簽訂認購協(xié)議時應該注意什么

1、規(guī)避受牽制條款

如果購房人自己想簽訂認購的話,則要避免認購書中的受牽制條款。前些年的認購書中往往有這樣的條款:購房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簽訂合同的,開發(fā)商所收定金不予退還。但不簽合同的原因有很多種,其中主要原因往往是在具體條款上達不成協(xié)議。這種情況不可完全將過錯就歸結于購房人。但因為該條款的存在,開發(fā)商往往以此威脅購房人。如果由于各種原因必須簽訂認購書的話,應當避免該條款的出現(xiàn)。建議購房人要求簽訂市建委制定的認購書示范文本,該文本充分保護了購房人的利益。該文本第六條規(guī)定:“認購人在第四條第二款約定的期限內與出賣人商議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關條款,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自第四條第二款約定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高于___日的,本認購書自動解除;雙方也可以商議解除本認購書。出賣人應當在本認購書解除之日起___日內將已收取的定金退還認購人。”按照該條款,如因合同條款原因未達成協(xié)議的,認購書自動解除,開發(fā)商應當返還定金。

2、應按時與開發(fā)商商議合同

認購書中一般約定簽訂購房合同的時間,購房人應按時前往,否則會造成對自己不利的后果。如示范文本第五條就規(guī)定:“認購人未在第四條第二款約定的期限內與出賣人商議商品房買賣合同相關條款的,出賣人有權解除本認購書。出賣人解除本認購書的,認購人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還,出賣人有權將該商品房另行出賣給第三方?!彼裕彿咳艘欢ㄒ⒁庠摃r間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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