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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轉租的條件有哪些

發(fā)布時間:2023-09-10 05:27:20 來源:互聯(lián)網 分類:租房知識

文章摘要: (一)轉租須經住房所有權人的同意。轉租已不屬于正常使用的范疇,必須經住房所有權人同意,否則無效。(二)轉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確實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應交給住房所有權人。租金是住房的收益,應由住房所有權人取得。凡未經住房所有權人同意而轉租的

(一)轉租須經住房所有權人的同意。轉租已不屬于正常使用的范疇,必須經住房所有權人同意,否則無效。

(二)轉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確實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應交給住房所有權人。租金是住房的收益,應由住房所有權人取得。凡未經住房所有權人同意而轉租的,或謀取租金差價的轉租,住房所有權人有權要求追究承租人的違約責任,并可解除住房租賃合同,收回出租住房。

住房轉租的條件有哪些

住房不可轉租的情況

(一)“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住房內擅自搭建的”、“預租的商品房”三種住房不得轉租。

(二)住房租賃合同約定可以轉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約定轉租住房。住房租賃合同未約定可以轉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才可以轉租住房;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轉租住房的,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公有居住住房承租人可以不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在簽訂轉租合同前應當書面告知出租人,否則出租人也可解除租賃合同。

(三)住房轉租期間,原先的租賃合同發(fā)生變更,影響轉租合同履行的,轉租合同應當隨之變更;租賃合同解除的,轉租合同應當隨之解除。

(四)住房轉租合同約定租期的最后時限,不得高于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最后租期。

(五)住房轉租期間,除房東和轉租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原房客應當繼續(xù)履行租賃合同,如按時交付租金。

住房轉租注意事項

(一)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不得高于二十年,高于二十年的,高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取書面形式,當事人不采取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三)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業(yè)轉租給第三人,原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四)出租人出售租賃住房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購買的權利。

(五)住房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須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手續(xù),辦理備案需要提交的資料:

(六)房地產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七)出租人、承租人的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法人、其他組織的登記注冊證明;

(八)住房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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